概述: 原标题:【最新方针】三部分发文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出产设备“零关税”方针 为进一步开...
原标题:【最新方针】三部分发文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出产设备“零关税”方针
为进一步开释方针效应,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造,现就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出产设备“零关税”方针调整事项告诉如下:
一、对《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出产设备“零关税”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21〕7号)第二条所指出产设备,增列旋转木马、秋千及其他游乐场文娱设备等文体旅游业所需的出产设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产品分类,包含:旋转木马、秋千和旋转渠道,过山车,水上乘骑游乐设备,水上乐土文娱设备等8项产品。详细规模见附件。
二、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挂号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进口财关税〔2021〕7号文件和上述第一条规则规模内的自用出产设备,依照财关税〔2021〕7号文件规则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