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依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展开2023年度绿色制作名单引荐作业的告诉》和省市告诉要求,结合生...
依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展开2023年度绿色制作名单引荐作业的告诉》和省市告诉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大众满意度提高,现展开2023年度国家绿色制作名单引荐作业。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二)绿色供应链办理企业。依据绿色供应链办理企业移交指标体系(如有)、《绿色供应链办理企业移交要求》(附件1)展开移交,支撑职业影响力大、运营实力充足雄厚、产业链完好、绿色供应链办理根底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公司进行申报。
(一)对申报单位的要求。近三年有以下状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作名单:未正常运营出产的;产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端以及偷漏税等违背法律法规行为的(以“信誉我国”和“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满意”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作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作业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督查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结整改的;失期被执行人等。
(二)对第三方移交组织的要求。第三方移交组织需按照《绿色制作第三方移交作业要求》(附件2)展开作业,参照相关模板要求编制移交陈述,对移交陈述内容和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担任。同一法人的移交组织展开的本批次绿色制作名单移交项目总计不超越15项。
(一)单位申报。申报的企业,须按照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办理企业的申报要求及详细规范,经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展开办理渠道()填写信息表。
(二)第三方移交。申报的企业托付第三方移交组织展开第三方移交。参加绿色制作移交作业的第三方组织,请于2023年8月7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展开办理渠道()填写“移交组织年度作业状况”。
(三)当地引荐。第三方移交合格的企业,向区经信局提交第三方移交陈述,初审汇总后逐级引荐上报。
请意向企业于8月7日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展开办理渠道()完结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需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报送区经信局有机更新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盖章PDF版及Word版)。